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ZSJY2023-ZFCG-049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舟山市表層土壤調查與采樣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3年04月14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項:采購文件
更正內容:
序號 | 更正項 | 更正前內容 | 更正后內容 |
1 | 第四章 磋商辦法及標準、“四、評標內容及標準”、序號11“項目組人員配備方案”中說明 | 說明:上述人員為供應商在職員工,均需獲得國家或省級土壤三普辦頒發的培訓證書,且以上三類成員不能重復算分,響應文件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(人員學歷證書、職稱證書、三普培訓證書等),以及上述人員最近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,根據以上證明材料進行評分,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給分。 | 說明:上述人員為供應商在職員工或聘用協議,均需獲得國家或省級土壤三普辦頒發的培訓證書,且以上三類成員不能重復算分,響應文件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人員學歷證書、職稱證書、三普培訓證書、最近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、聘用協議(聘用協議需包含承諾全程參加調查采樣,且受聘一家機構不得兼職等內容)等,根據以上證明材料進行評分,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給分。 |
2 | 付款方式/資金結算 | 1、本項目合同甲方為各縣(區)及市本級,乙方為成交供應商,甲方按合同款支付給乙方。 2、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(預算金額)40%的合同款作為預付款。 3、項目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(預算金額)30%的款項。 4、項目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結算后的剩余款項。 | 1、本項目合同甲方為各縣(區)及市本級,乙方為成交供應商,甲方按合同款支付給乙方。 2、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(預算金額)40%的合同款作為預付款。 3、項目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(預算金額)30%的款項。 4、項目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結算后的剩余款項。 |
更正日期:2023年04月17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
無
四、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、質疑、投訴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?! ?nbsp;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舟山市農業農村局
地 址:舟山市新城臨長路195號
傳 真:
項目聯系人(詢問):楊梢娜
項目聯系方式(詢問):0580-8176734
質疑聯系人:陳巧梅
質疑聯系方式:0580-8176736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舟山建銀工程造價審查中心有限公司
地 址: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定沈路586號建設大廈D座11樓
傳 真:0580-2615853
項目聯系人(詢問):陳萍
項目聯系方式(詢問):0580-2608985
質疑聯系人:劉曉夢
質疑聯系方式:0580-2608985
3.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
名 稱:舟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
地 址: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號
傳 真:0580-2282591
聯系人 :王女士
監督投訴電話:0580-2282591
修正 868320